镇徒环发〔2009〕41号
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为民办实事活动的通知
各科(室)、站、所、大队、中心:
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增强活动效果,按照区委要求,局党组研究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为民所办的十件实事。现将所办实事通知如下:
1、“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对主要污染源高频次、高强度的监管与整治,有重点、有目标地解决一批矛盾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进一步改善全区的环境质量。
2、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在着力解决当前水污染问题、确保用水安全的基础上,采取治本政策,加强污染源头治理。对太湖流域所有工业、农业和生活排污口实行“三个一”管理,即每一个排污口建立一套整治档案,制定一个配套措施;我区太湖流域按要求必须进行提标改造的工业点源,全部改造结束,确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实现所有重点工业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联网管理。
3、全区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对未经环保审批的电镀(包括生产车间、生产线、加工点)及酸洗表面处理企业予以关闭取缔的要求,对镇江市丹徒区长城弹簧厂予以关闭,对新腾金属制品厂、丹徒县西麓五金机械零部件厂、丹徒区盛荣五金加工厂等3家企业的电镀生产线予以关闭。现关闭工作已落实,要求关闭生产线的相关设备已拆除,原料也已清除,丹徒区长城弹簧厂的营业执照已注销。对其余的电镀企业要求完善电镀污水排水管网收集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电镀生产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做到达标排放;完善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按规定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系统联网;电镀污泥必须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八查一提高”活动:成立“八查一提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使活动在全区有序开展。对拟定的20家重点企业以及6家国控企业进行重点监察,对下达提标改造要求的34家企业跟踪督察,保证每周有监察,监察有记录,有成效,有要求,有落实,有跟踪,并且每周有报告。
局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组织机关各科室结合工作实际和学习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时间要求,分步组织实施。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从活动一开始就要提出为民所办的实事项目,组织力量,早启动、早实施、早见效,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
丹徒区环保局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