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窗口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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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管理
(一)、项目类别:项目审批
(二)、审批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253号令)
(三)、建设项目申报所需的材料:
1、要求申办该项目的申请;
2、拟建地地理位置图、规划用地文件或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3、项目建议书(投资规模较大的或重大项目)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属租赁用地或合资、合作、独资、联营需提供协议书或意向书;
5、属利用进口废物作原料,其商品应符合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料的废物目录,提交书面申请和《进口废物申请表》;
6、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需有国家环保总局核发的《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证》或临时许可证。
(四)、建设项目审批时需提供的材料:
1、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审批时需提供的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登记)表;
2、对环境有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批复时需提供的材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批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项目环评大纲报批稿、环评大纲专家组评审意见以及环评大纲技术评估报告;
(2)、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报批稿、环评报告书专家组评审意见以及环评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
(3)、实施总量控制的建设单位,还需履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审批手续;
(五)、审批流程:
(六)、建设项目评价审批期限: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预审 3个工作日内批复(需查勘现场的 7个工作日内批复)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10个工作日内批复
环境影响报告书 10个工作日内批复
环境影响报告表 7个工作日内批复
环境影响登记表 3个工作日内批复
(七)、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监督管理程序
(八)、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1、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所需的材料:
(1)、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A、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
B、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
C、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或调查报告。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A、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总结(报告)
B、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
C、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3)、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需提供的材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2、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程序:
3、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期限:
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批复
(九)、收费:建设项目审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