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OA办公系统登录
局长室
监察室
办公室
计财科
法制宣教科
生态科
污染控制科
行政服务科
环境监察大队
环境监测站
环境评价科学研究所
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辐射监督站
机构职能 | 规划计划 | 人事信息 | 政策法规
工作简报 | 环保标准 | 环境执法 | 丹徒环保
 
党务动态 | 阶段性重点工作
行政许可 | 下载中心 | 图片资料 | 视频资料
 
计划总结
丹徒区环保局污控科2009年总结及2010年计划

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思路

       污染控制科

总  结

2009年,污染控制科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局各相关科室、单位的积极配合协助下,从年初开始,我们就对自身目标进行认真分解落实,全科成员尽职尽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全年各项工作。今年,我们对照部门职能,从三方面考虑,一是减排工作进入了全面完成“十一五”总体目标的冲刺阶段,09年年度任务的完成对整个“十一五”总体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二是项目管理的历史欠账还很多,08年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局,09年全面展开,工作量很大。三是《镇江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08年正式颁布实施,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已成为环境管理工作的龙头和抓手,我科应密切配合相关科室,在09年全面形成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排污总量控制为红线,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环保日常监管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因此,今年我们把上述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形成2009年环保局诸多工作的一个亮点。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分析减排政策要求,力保年度任务。

为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和年度COD、SO2减排目标,我们从本区污染源排放总量实际状况出发,坚持“分类指导、由点到面”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分解落实减排总指标。

在确定全年减排方案之前,我们首先从各项基础工作入手,结合减排考核要求配合计财科调整2008年度环境统计,加强同区统计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减排项目测算的沟通、联络工作。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我区2009年COD减排任务为938.6吨,SO2暂不做要求。我们按照减排要求,充分考虑全区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特点,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共拟定11个COD减排项目,其中污水处理厂4个,结构调整6个,工程减排1个,总量为2312.21吨。虽然今年没有SO2减排任务,我们仍根据全区重点污染企业现状,拟定了4个SO2削减项目,总量为396.32吨。上半年,经国家核查组核查初步认定,丹徒区半年的减排量为COD 694.35吨、SO2 95.3吨。

    虽然根据上述减排项目数据显示,今年能够完成全年的任务。但项目是否有效以及最终实际减排量的核实认定权限不在市局和省厅,需要环保部进行审核认定。其中各项目档案资料和台帐内容是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最后的认定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正在对照减排台帐资料的整理规范要求完善各减排项目的年资料台帐,难度较大。特别是由于各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再者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理人员不专业,在统计基础数据时,发现各项参数的逻辑关系的实际数值和理论数值存在相当大的差异,以致本属于各企业提供整理的数据资料全部有我们统一调整,计算,数据量庞大,技术要求高,能否顺利得到环保部的认可把握性不大。近期,我们正全力以赴对我区所有减排项目的台帐资料进行整理,以提高认可和认定程度,迎接年底环保部的核查核定

二、严把项目竣工验收,规范项目管理。  

今年,我们在08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狠抓项目试生产和竣工验收工作。严把环保验收关,加大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不符合环保验收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批准。至9月份,共受理竣工验收申请29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12家,完成提标工程验收14家。对未依法办理三同时验收的项目,按程序进行调查、立案今年共对2家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了相应行政处罚。

三、核算企业排放总量,强化排污许可。

根据《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1992年江苏省人民政府第38号令)、镇江市政府《镇江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及《镇江市排污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镇环[2008]23号)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排污许可证年审和发放工作。首先结合企业环评、竣工验收、排污申报和监督监测数据科学分析各企业各污染因子的排污总量情况,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认真核算排污总量,确保许可证的科学性。其次对照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严格审查各企业的排污情况是否满足核发条件,确保排污许可证的合法性。

年审排污许可证:2008年发放排污许可证19家,关闭3家不予审核发放,共有16家企业需要年审,今年全部发放到位。

新增排污许可证:年初,我们根据企业行业分布情况,分别对电镀、热镀锌行业,化工类行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共35家企业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其中电镀、热镀锌行业12家;化工类行业18家;污水处理厂5家。根据市局下发的09年市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单,新增2家企业需发放排污许可证(江苏领先电子有限公司、镇江李裕碳素有限公司),对于辖区管理的镇江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和镇江发电公司重新进行审核

四、开展太湖污染防治,推进重点工程。

今年,我们对照《镇江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规则》要求,全面启动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具体承办科室,我们突出整治重点,加大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基本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全年任务。

一是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工业点源治理。和监察大队配合,对全区建材、化工、电镀行业的26家重点源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基本实现与区监控中心联网对全区34家工业企业下达限期治理的通知,已全部完成现有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任务;开展打击不法排污行为专项行动。电镀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电镀企业15家,取缔1家,关闭了4条电镀生产线,对10家电镀企业按规范化整治要求进行整改再提高。同时对8家酸洗表面处理企业限期治理,取缔1家结合省市具体要求进行化工行业专项整治,共关闭化工企业16家,对其中4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搬迁1家企业。西部地区整治,关闭1家,整治3家。对全区300余家涉及产生固废的企业厂矿、医疗单位、污水处理厂展开全面调查,强化危废转移联单制和申请制,确保两个100%的落实。

二是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同农林、建设、城管等多部门联动,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年共投资550万元,对我区境内14条河道实施疏浚清淤,完成土方70.3万方,村庄河塘86个,完成土方68.12万方;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至目前全区推广面积42万亩,实施“氮、磷”生态拦截工程,已建成生态拦截沟渠2.4公里,种植绿肥3500亩,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物农药40万亩。

三是突出重点,加快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按照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着力推进污水系统管网建设、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乡村生活污水生态净化处理工程三大重点“岸上”工程。年底前,除污水系统管网能完成全年96公里的任务的80%外,其他两项工程均能如期完成。

五、全力迎接创模复检,完善台帐整理。

为确保丹徒区在创模复检检查中不失责任分、不拖全市后腿,我们紧扣市创模办的进度要求,对照环保总局调整后的“十一五”环保模范城市32项考核新指标,梳理分析我区“创模”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拟定切合我区实际的复查迎检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收集、整理、汇编相关档案资料,基本完成上级要求的阶段性任务。

六、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确保有序开展。

一是在3月份,按照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统一要求,积极配合区政府完成丹徒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完成2008年度城考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编报等工作,按照城考要求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把关,及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环保局。

结合减排后排污总量的变化结果,协助计财科完成环境统计上报工作。

三是完成2008年档案整理、立卷核归档工作。

思  路

2010年,我科将以“和谐、奋进、求实”作为工作主线,切实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构建和谐环境。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保持工作热情,强化规范意识敬业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形象意识来加强科室建设,从构建和谐科室做起,与局各部门形成相互宽容、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的良好局面。

理清工作思路。由于一是减排工作进入了全面完成“十一五”总体目标的收尾之年,二是《镇江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08年正式颁布实施,排污许可将成为环境管理工作的龙头和抓手,三是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我科将密切配合相关科室,在10年全面形成以排污申报登记为基础,排污总量控制为红线,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环保日常监管的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因此,10年我们将把上述三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形成10年环保局诸多工作的一个亮点。

确定工作目标。确定了工作思路,必须求真务实来实现年度工作目标,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1、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根据年初市政府目标责任状提出的COD和SO2的减排任务,确定具体减排项目,强力推进,确保完成。

2010是“十一五”总目标的考核之年,但目前唯一的减排途径只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但目前我区各镇(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较慢,减排压力很大。因此在10年,我们将把减排重点放在污水处理厂形成的减排量上,督促污水处理厂以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并如期投入运行,以减排促建设,以建设抓减排,真正形成减排量,加快落实减排任务到位,完成“十一五”总体目标任务

2、重点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的核发

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总量控制、持续递减四项原则,在09年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分阶段、分行业发放排污许可证,实现总量和浓度的双向控制,确保年审企业发放到位,力争扩大发放范围。

3、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

2010年,我们将把思路调整到关键环节落实,从强化断面考核、饮水安全、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监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清洁生产审核、节能减排入手,全面实施治理。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
镇江市丹徒区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 2010 苏ICP备05002913号
环保投诉热线:12369 0511-8991110 0511-8991985 0511-8992987     机关电话号码
设计制作 镇江玖骏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