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宏 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孟国和 副局长 分管环境监察大队、固体有害废物管理中心、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环境信访、大城管工作、高资中队、辛丰中队、协助生态创建工作; 张和平 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计财科、宣教科、依法行政、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工作; 殷国飞 副局长 分管行政服务科(项目审批、竣工验收、三同时)、环境科学研究所; 吴白梅 副局长 分管党务、纪检监察、党、团支部、工会和妇联工作; 丰晓静 副局长 分管污染控制科、辐射环境监督站、太湖综合整治工作; 胡卫民 副局长 分管监测、环境质量工作; 吴 淳 副局长 分管生态、计划工作。 附:局长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