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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园区概况

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园成立于2008年5月,是丹徒区委、区政府致力打造产业高地、引领产业升级的重点板块,也是全区实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新兴产业爆发式增长的重要基地。

近期2011~2015年)规划面积为12km2,规划范围为东至经十五路,南至南环路,西至东风河,北至丁卯南纬七路。园区规划的主导产业为新能源、新材料、中成药制剂及复配药、精密机械、电子、软件研以及现代服务业。

园区规划用地按功能分为主要分为居住用地、研发用地、现代服务业用地、新材料新能源用地、精密机械用地、电子工业用地、中成药制剂及复配药用地、合工业区、配套设施用地及绿地。

二、初步结论

1.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园区的规划,从清洁生产、大气污染物减排出发,在正常情况下,园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不会影响各敏感点的功能。

区的产业定位为一、二类工业,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经管网排入丹徒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尾水排放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表2标准后排入胜利河。污水集中处理率100%

园区内各类危险废物进行预处理后,由专用运输工具运至具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理。生活垃圾管理由环卫部门收集,转运至区外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无害化处理率100%

园区建成之后,噪声可达到功能区标准。

2.总量控制

1)大气污染物

园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在谷阳镇、辛丰镇总量范围内平衡,其它大气特征因子排放总量报丹徒区环保局备案。

2)水污染物

园区的COD、氨氮及其它废水污染物总量在谷阳镇、辛丰镇以及丹徒新区污水处理厂总量范围内平衡。

3)工业固体废物

园区工业固体废物不外排,开发区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

3.总结论

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园选址符合《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镇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镇江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丹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丹徒土地利用规划》,园区配套建设的环保基础设施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园区有足够的大气环境容量满足建设需求,通过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及水环境容量可满足要求,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供应均可承载园区的开发建设。在对进区项目严格把关、落实各项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严格执行总量控制要求的基础上,本次评价区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论证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丹徒高新技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冷遹路168

邮编:221149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1-88991287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南京市蒋王庙街8

邮编:210042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25-85287128

Emailliangbin.cn@gmail.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周边居民、政府企事业工作人员、学者、专家等。

内容:公众对于建设可行性的认知态度、对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议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反馈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日期10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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